深户集体户两年后不迁是否可以?
我是深圳集体户口,听说有两年就要迁走的说法。我目前还不具备迁走的条件,比如没买房啥的。就想问问,深户集体户真的有两年就得迁走这规定吗,不迁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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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户集体户两年后不迁一般是可以的。 深户集体户是指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深户集体户必须在两年后迁出。在实际情况中,集体户的管理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的政策和集体户单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对于集体户的管理,通常也是由当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政策。深圳并没有统一的、强制性的政策要求深户集体户必须在两年内迁出。只要你符合集体户的留存条件,比如仍然与集体户的挂靠单位存在有效的工作关系等,就可以继续保留在集体户内。 不过,有些集体户所在单位可能会因为自身管理的需要,制定一些关于集体户留存期限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不迁走,单位可能会与你协商或者采取一定的措施。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两年期限要求。所以,深户集体户两年后不迁通常是可行的,但最好关注所在集体户单位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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