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签成无固定期限的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可以签成无固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当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同样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愿意,双方达成共识,就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有些劳动者在公司表现出色,公司为了长期留住人才,双方经过沟通后决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种情形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例如,小张在一家公司从毕业就开始工作,一直工作了十年,当合同到期时,只要小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与其签订。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比如,某国有企业改制,重新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老陈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五年,并且距离退休年龄还有八年,此时老陈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必须满足他的要求。第三种情形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因为自身过错等法定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签订。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小李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一直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年,就自动视为小李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劳动合同是可以签成无固定期限的,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应的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根据自身情况合理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