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开庭后没处理完是否可以进行一审二审开庭?
我有个官司走的是简易程序,开庭之后案子还没处理完。我不太清楚接下来的流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一审二审开庭啊?会不会因为前面走了简易程序就不能再一审二审了?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简易程序、一审和二审的概念。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它的特点是流程相对简便、高效。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是整个诉讼程序的基础阶段。二审则是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进行的审理。 在简易程序开庭后没处理完的情况下,是完全有可能进入一审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这意味着,如果在简易程序审理中发现案件并不简单,比如事实复杂、争议较大等,就会转为普通程序进行更全面、细致的审理,而这仍然属于一审的范畴。 至于二审,它是基于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程序。只要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判决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无论一审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都可以启动二审程序。所以,简易程序开庭后没处理完,经过一审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当事人符合上诉条件并提起上诉的,就会进入二审开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