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保在医院报完后还能报销吗?
我有慢保,之前在医院看病已经报销过一次了。最近又有一笔费用,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还能不能再报销。想问问大家,慢保在医院报完后,剩余的费用还能继续报销吗?是有什么额外的规定或者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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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保,也就是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在医院报完后是否还能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慢保的基本概念。慢保是为了减轻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让他们在门诊治疗慢性病时也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慢保报销范围的费用,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限额进行报销。 一般来说,如果第一次报销后,费用仍然属于慢保报销范围,且没有超过年度报销限额,那么剩余的费用是可以继续报销的。比如,某地慢保年度报销限额是5000元,参保人第一次报销了2000元,之后又产生了1000元符合慢保报销范围的费用,那么这1000元是可以继续报销的。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但是,如果费用超出了慢保报销范围,或者已经达到了年度报销限额,那么就不能再通过慢保进行报销了。不过,有些地方有大病保险或者医疗救助等补充保障措施。对于高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大病保险再次报销一部分。比如,一些地区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后,大病保险会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这同样也是遵循《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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