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能为负数吗?

我经营着一家小微企业,在统计销售额的时候,因为一些退货等情况,销售额算出来是负数。我就想问问,在税务上,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不是不能为负数啊?这对我们纳税申报影响挺大的,希望能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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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微企业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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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能否为负数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是指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销售额部分。小微企业通常是指那些规模较小、经营相对简单的企业。而销售额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金额。 根据我国税收相关规定,销售额一般是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来计算的。正常情况下,销售额应该是正数,代表企业有实际的销售收入。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等。当这些情况发生时,就可能导致销售额出现负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虽然这里主要说的是一般纳税人,但对于小微企业在销售退回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如果因为销售退回等合理原因导致销售额为负数,从税务合规的角度来看,是可以在纳税申报中体现的。不过,企业需要留存好相关的凭证,如退货协议、红字发票等,以证明销售额为负数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纳税申报时,会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销售额为负数是合理的,那么在纳税申报时就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然而,如果企业故意虚报销售额为负数,以达到少缴税款等不正当目的,这就属于税务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小微企业在处理销售额为负数的情况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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