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吗?


军人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相关规定和普通人起诉离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军婚”这个概念。军婚就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指的是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而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都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不过这条规定主要约束的是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情况。如果是军人一方起诉离婚,并不受此条的限制。 当军人直接起诉离婚时,和普通公民起诉离婚一样,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一般情况下,要先起草离婚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在管辖法院方面,如果是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军队内部对于军人离婚也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军人起诉离婚前,通常要先经过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审批,并由其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综上所述,军人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要遵守军队内部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