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是否可以分家产?
我是个上门女婿,岳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些家产。现在其他亲戚说我没资格分,可我这些年也为这个家付出很多。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 到底有没有权利分岳父母的家产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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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门女婿是否可以分家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法定继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并没有将上门女婿列为法定继承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上门女婿不能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参与岳父母家产的分割。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上门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要是岳父母的女儿(上门女婿的妻子)去世了,而上门女婿继续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上门女婿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割岳父母的家产。
此外,如果岳父母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部分或全部家产留给上门女婿,那么上门女婿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家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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