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时能否分到财产?
我是上门女婿,现在和妻子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家里的财产大多是婚后一起打拼的,但她觉得我是上门的,离婚没资格分财产。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在离婚时到底能不能分到财产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上门女婿离婚时是有可能分到财产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哪怕是上门女婿,在离婚时都有权要求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则无权要求分割。 不过,在实际的财产分割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双方对于家庭的贡献大小,是否存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于财产的约定,比如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总之,上门女婿在离婚时,依据法律是有权利争取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