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父子名字,儿子可以自然继承房产吗?
房产证上写了我和父亲的名字,我想知道以后父亲不在了,我能不能自然继承他那部分房产,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还是直接就归我了?有点搞不清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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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产证上写了父子的名字,意味着父子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这在法律上属于共有关系。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果房产证上明确了父子各自的产权份额,那么这属于按份共有。当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那部分房产就会作为他的遗产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指定了他那部分房产由其他人继承,那么儿子就不能自然继承这部分房产,而要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继承父亲的房产份额。 要是房产证上没有明确各自的产权份额,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父亲去世后,同样要先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父亲在该房产中所享有的权益。 在继承房产时,儿子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通常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只有完成这些手续后,儿子才能真正取得父亲名下那部分房产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儿子并不一定能自然继承房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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