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对方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对方名下有一套房子,我想了解在离婚这种情况下,对方的房子能不能过户给我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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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对方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通俗来讲,就是把房子的产权从一个人的名下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名下。 如果这套房子是对方的个人财产,正常情况下,对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房子过户给你。这就好比对方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物品,他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送给别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只要对方愿意,就可以通过赠予等方式将房子过户给你。 但如果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能仅由对方单方面决定过户。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由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是否过户以及如何过户。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般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比如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书(如果是诉讼离婚)、房产证等,然后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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