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否可以一起赔付?

我开车出了事故,导致对方车辆和人员受损。我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不知道这两个保险能不能一起赔偿对方的损失。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下交强险和商业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一起赔。
展开 view-more
  • #保险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交强险和商业险通常是可以一起赔付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只要车辆上路行驶,就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基本权益。而商业险则是车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繁多,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进一步提供赔偿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际的赔偿过程中,一般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责任限额的划分,比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那么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就可以由商业险来进行赔偿。比如,您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就可以在其保险金额范围内对剩余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 但是,商业险的赔偿需要符合其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同的商业险条款对于赔偿范围、免责情形等都有详细规定。例如,如果您在事故发生时有酒驾、逃逸等违反法律法规或保险合同约定的行为,商业险可能会拒绝赔偿。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您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顺利进行理赔。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