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还能再起诉吗?
我和前妻是协议离婚的,当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在协议里写好了。但现在我发现她隐瞒了一部分财产,而且孩子跟她生活状态不太好。我想问问,已经协议离婚了,还能不能就这些问题再向法院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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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是有可能再起诉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起诉的事由而定。 首先,如果是就财产分割问题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若你能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或者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那么可以在发现这些情况后的三年内,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所以,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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