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后还能再起诉吗?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走了劳动仲裁,最后达成了调解。但现在我觉得调解结果对我不太公平,心里很纠结。我想知道在劳动仲裁调解之后,我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解决这个事情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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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后能否再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调解。劳动仲裁调解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仲裁调解书已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且双方都签收了,那么调解书就生效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向法院起诉的。因为生效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撤销调解书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之后有可能再向法院起诉。不过,要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协议内容违法,是需要有充分证据的。所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调解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对待,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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