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这套房产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房产赠与后是否还可以要回来呢?我该怎么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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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房产赠与后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赠与的房产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赠与人不能随意要回。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普通的房产赠与,如果还没过户,赠与人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不过,即便房产已经过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还是可以要回房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或者原本约定要照顾赠与人但却没有做到,赠与人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另外,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也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并不等同于撤销已经完成的赠与,只是针对尚未履行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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