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进行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诉讼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之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就是诉前保全的法律依据。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这是诉中保全的法律规定。 是否进行诉讼保全,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执行,那么申请诉讼保全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在一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被告可能会在得知被起诉后,迅速转移自己的银行存款、变卖名下房产等。通过申请诉讼保全,法院可以查封、冻结被告的相关财产,确保在判决生效后你能够顺利拿到应得的款项。 然而,申请诉讼保全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如果最终你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或者保全申请存在错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申请保全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也需要纳入考虑范围。所以,在决定是否申请诉讼保全时,你应该权衡利弊,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