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私了后,还可以起诉吗?
我之前遭遇了工伤,和单位协商后达成了赔偿协议,拿了赔偿款。但后来我发现自己的伤残情况比之前预估的严重,花费也比预想的多,我很疑惑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再起诉要求更多赔偿,想了解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工伤赔偿私了后还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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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私了后是否还可以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在平等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已经履行完毕,那么通常不能再起诉。这是因为私了意味着双方已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并达成共识,应当遵循协议约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已经私了,当事人仍然可以起诉。例如,协议是在未经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下作出的。工伤认定是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伤残等级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经过这些法定程序就签订协议,可能会导致对工伤情况和赔偿数额的认定不准确。又如,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即一方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并起诉要求合理赔偿。再如,伤残等级发生变化导致原赔偿明显不足,比如在签订协议后,伤者的伤情恶化或者出现新的并发症,使得原来约定的赔偿金额远远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此时伤者也可以起诉要求增加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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