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一次起诉开庭并判决后,还能再次起诉吗?
我之前向法院起诉了一个案子,法院已经开庭并且作出了判决。但我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次向法院起诉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院第一次起诉开庭并作出判决后,是否还能再次起诉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已经经过法院审判并且作出生效判决的同一案件,当事人不能再次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这就体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比如说,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判决,判定乙需要偿还一定数额的借款。那么在这个判决生效后,甲就不能再以同样的借款事实和要求乙偿还借款这个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乙。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再次起诉的情形。如果出现了新的事实、新的理由,那么当事人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新的事实是指在原判决生效后发生的、原来诉讼过程中没有出现过的事实。比如在上面甲起诉乙偿还借款的例子中,如果在判决生效后,乙又向甲借了一笔新的款项,那么甲就可以基于这个新的借款事实,再次向法院起诉乙偿还新的借款。另外,如果原判决是因为程序违法等原因被撤销,案件回到最初的状态,当事人也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总之,判断能否再次起诉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