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对方吗?怎么起诉?

我和前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发现还有一些财产分割等问题没处理好,也不清楚离婚后到底还能不能再起诉对方。要是能起诉的话,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我现在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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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离婚后是可以起诉对方的。 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又比如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导致抚养情况需要调整,也可以起诉。例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因为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增加抚养费。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决定起诉,具体起诉流程如下: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同时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比如在财产分割诉讼中,要说明要求分割的财产具体情况以及主张分割的理由。 其次,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据是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关键,比如在财产分割诉讼中,要收集证明财产存在、归属以及对方存在隐藏、转移等行为的证据;在抚养权变更诉讼中,要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等待法院受理和开庭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陈述、辩论等。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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