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在这段婚姻里我付出很多,对方还存在一些过错行为,给我造成了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我能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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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是有可能通过起诉要求赔偿的。这里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概念。离婚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中,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比如,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给无过错方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等。 如果无过错方要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要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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