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没有任何证据是否可以?


起诉离婚没有任何证据,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离婚起诉。即使没有证据,只要明确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并简要说明婚姻状况等基本事实,法院通常会立案。 然而,没有证据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很大影响。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的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或者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从而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不准离婚。一般来说,原告需要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更多因素,但如果仍然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依然可能不判离。不过,如果在第二次起诉前,能够收集到一些诸如分居协议、双方矛盾冲突的记录等证据,会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所以,虽然没有证据也能起诉离婚,但为了能让自己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最好还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若存在家庭暴力情况,可以收集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若因感情不和分居,可以收集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