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异地人在本地是否能立案?


在探讨起诉异地人能否在本地立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管辖。管辖指的是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等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来审理你的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按照这条规定,一般情况下起诉异地人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立案的。 不过,法律也有一些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要是你和异地人之间是合同纠纷,并且满足一定条件,就有可能在本地立案。 另外,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这意味着,如果是运输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等情况,也可能符合在本地立案的条件。 综上所述,起诉异地人在本地是否能立案,不能一概而论。你需要先确定案件类型,再对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看本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不确定,也可以咨询本地法院或者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