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联10年还能起诉吗


欠款人失联10年仍然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可以产生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呢,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予保护了,当然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 对于欠款人失联10年的情况,如果当初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从理论上来说,还可能在最长20年的权利保护期内,是可以起诉的。要是约定了还款日期,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到现在已经10年,很可能已经超过了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但即便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依然有起诉的权利,只是如果欠款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不过要是欠款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那还是可以要回欠款的 。 另外,即使欠款人失联,起诉流程还是要走的。要先收集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欠款事实的材料。接着确定管辖法院,根据规定,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法院起诉。然后撰写诉状,把事情经过、自己的诉求写清楚。之后将证据和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如果欠款人一直联系不上,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其应诉,要是欠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还能作出缺席判决 。 总之,虽然欠款人失联10年,但债权人有起诉的权利,只是要综合考虑诉讼时效等多方面因素,来评估诉讼的可行性和结果 。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可以产生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的期间。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