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男方不给钱养孩子可以起诉吗
我和老公还在婚姻关系中,但他一直不给钱养孩子,孩子的吃穿用度还有学费啥的都成问题。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他啊,要是起诉了一般会怎么判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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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方不给钱养孩子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要知道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虽然夫妻财产通常处于共有状态,但如果男方拒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比如不给钱满足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就是起诉的法律依据。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男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用。比如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孩子日常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花费等;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不同,生活成本有差异;还有男方的经济状况,男方的收入、资产等情况。根据这些因素确定男方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并要求男方按照判决履行抚养义务。 倘若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而男方在判决生效后依然不履行义务,女方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如果男方具有执行能力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话,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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