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不给生活费算遗弃吗
我和另一半还在婚姻关系里,最近对方一直不给我生活费,我现在经济上很困难,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遗弃行为,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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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不给生活费不一定算遗弃。首先来说说什么是遗弃,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遗弃罪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婚内不给生活费,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程度,通常不构成遗弃罪。但要是被扶养人没有生活能力,比如患有严重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况,而抚养人依旧拒绝给生活费等履行扶养义务,那就可能构成遗弃罪。 另外,即便不构成遗弃罪,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的。 相关概念: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遗弃罪: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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