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人跑了能否起诉中间人?


在借钱人跑了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中间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中间人”在借款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一般来说,中间人可能有几种不同的身份。一种是仅仅起到介绍、撮合借款双方认识的作用,这种中间人通常被称为“介绍人”。介绍人只是促成了借款交易,但并没有参与到借款的实质权利义务关系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这种情况下,介绍人没有还款的义务,所以通常不能起诉介绍人来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因为介绍人只是提供了一个信息,没有对借款作出担保等责任表示。 另一种情况,如果中间人在借款过程中起到了担保的作用,比如在借条上明确写了“保证人”字样,或者以其他书面或口头形式表明愿意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此时中间人就是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钱人跑了,债权人是可以起诉保证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又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中间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提供担保,但在借款过程中有一些行为让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其愿意承担还款责任,比如中间人代借款人接收款项并进行处理等,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判断中间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判断是否可以起诉中间人时,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来证明中间人的身份和责任。如果自己无法判断或者处理,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