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务人,可以只起诉其中一个吗?


在面对多个债务人的情况下,是可以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理。 首先,我们要了解共同债务的类型,在法律上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多个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而连带之债是指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在按份之债中,各个债务人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责任,债权人只能要求每个债务人承担其相应份额的债务。所以,如果是按份之债,债权人通常不能只起诉一个债务人要求其承担全部债务,而只能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在连带之债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起诉全部债务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个或几个债务人。因为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对全部债务进行清偿,当债权人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时,该债务人不能以还有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在其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 所以,当你遇到多个债务人的情况时,要先确定债务是按份之债还是连带之债。如果是连带之债,你就可以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按份之债,一般只能要求其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为了确保你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你在起诉前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