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是否还能起诉原来的债务人?
我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别人了,但是后来发现一些情况,我在想我还能不能去起诉原来的债务人呢?我不太清楚债权转让之后在法律上我还有没有这个起诉的权利,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探讨债权转让后能否起诉原来的债务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通过合法的方式转移给其他人。打个比方,就像你有一张别人欠你钱的借条,你把这张借条的权利转给了另外一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有当债权人把债权转让这件事通知了债务人,这个转让才正式对债务人产生作用。 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成功后,原债权人就不再是该债权的权利人了。因为债权已经归新的债权人所有,新债权人获得了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等相关权利。原债权人也就失去了基于该债权起诉债务人的主体资格。例如,甲把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并且通知了乙,那么之后就应该是丙可以起诉乙,而甲通常不能再以这个债权去起诉乙了。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债权转让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比如转让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进行的,那么原债权人在通过法定程序撤销或者确认转让无效后,是有可能恢复其债权人身份,进而起诉原来的债务人的。又或者债权只是部分转让,原债权人对于未转让的那部分债权,依然享有起诉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能否起诉原来的债务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