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偷税漏税是否可以补交?

我之前因为不太懂税务方面的规定,可能存在一些偷税漏税的情况。现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很担心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可以把之前没交的税补上吗?补交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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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税补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偷税漏税是可以补交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偷税漏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比如,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来少缴税款。漏税则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像由于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粗心大意而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这意味着,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问题导致少缴税款,纳税人补交时不用交滞纳金;要是自己计算错误等失误少缴税款,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要交滞纳金;而对于偷税这种故意行为,税务机关随时都能追征。 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所以,一旦发现自己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应该主动及时地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补交税款和滞纳金。这样做,一方面能减少后续可能面临的罚款等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能避免承担刑事责任。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信息。如果对具体的补交流程和要求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他们会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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