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可以从一个区迁移吗?
我之前在A区办理了暂住证,现在因为工作变动,搬到了B区居住。我想知道之前办的暂住证能不能从A区迁移到B区呢?要是能迁移,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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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现在已更名为居住证。居住证是可以从一个区迁移到另一个区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 具体来说,当你从一个区迁移到另一个区居住时,就属于居住地址发生了变更。办理迁移手续,也就是居住地址变更手续,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然后前往现居住地对应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办理变更。办理完成后,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就会更新为新的居住地址,这样居住证就相当于从原来的区迁移到了新的区,且居住证的有效期限等其他信息一般不会改变,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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