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同住人是否能起诉?
我是一处公房的同住人,现在这处公房要拆迁了,但是在拆迁补偿分配等问题上我和其他人有很大分歧,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公房拆迁同住人的情况,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呢?
展开


在公房拆迁过程中,同住人是否能起诉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同住人”的法律概念。根据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当涉及公房拆迁时,如果同住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在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上没有得到应有的份额,是有权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公房拆迁同住人起诉的案件,如果同住人符合上述起诉条件,法院一般会受理。 比如,在拆迁过程中,承租人独占了全部拆迁补偿款,而同住人认为自己也应享有一定份额,此时同住人与该拆迁补偿分配问题就有直接利害关系,以承租人为被告,向法院提出合理的分配诉求,同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居住证明、户籍证明等,来证明自己作为同住人的身份和权益受损的事实,那么法院就可能会支持同住人的起诉请求。不过,具体的案件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适用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