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职业病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身体出现了特定的疾病。 从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以及“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患了职业病,在特定的阶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地以一些常规理由(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等)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患职业病劳动者的权益,因为职业病往往和工作有直接关系,劳动者是为了工作才患病的,所以在他们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轻易抛弃他们。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患职业病后就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自己是可以按照这个程序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使患了职业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患职业病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用人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随意解除与患职业病劳动者的合同,但劳动者自己可以主动解除,同时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规等特定情况,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