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伤后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劳动关系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也包括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当职工发生工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后能够得到稳定的保障和治疗,安心养伤。 然而,法律也并非绝对禁止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比如,职工在工伤休养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无故旷工多次等。 另一方面,工伤职工自己也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后能否解除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医疗期内一般不能随意解除,但职工存在严重过错时除外;而工伤职工本人则有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且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还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