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以解雇?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并非完全不能解雇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不像固定期限合同那样有明确的到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出现这些严重过错行为,即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虽然员工没有过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不过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还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这里规定了企业在特定的经济性裁员情况下,也可以解除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员工有了“铁饭碗”,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雇员工的。不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6个最新问题
玩网络游戏时银行卡被冻结了该怎么办?
南平请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洗脚没嫖娼却被派出所抓了该怎么办?
取保后判拘役是否还用进去服刑?
女方在离婚时怎样才能获得最大利益?
没有社保能领取消防监控证补助吗?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退税金额吗?
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第三人损失,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被告目前只是被刑事拘留,可以起诉离婚吗?
拆迁时可以选择不要房子吗?
派出所调解赔钱需要注意什么?
软件实名认证上传身份证是否有危害?
金杯面包货车不贴反光条路上警察会罚款吗?
商标评估需要什么材料,遵循什么原则?
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有关事项?
已为您展示了 16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