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光有商标就可以开加盟店吗?

我手里有一个商标,想着利用这个商标开加盟店来扩大生意。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只要有商标就够了,还需不需要其他条件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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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许经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活动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光有商标是否就可以开加盟店呢?下面从法律角度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加盟”在法律层面的定义。加盟通常指的是特许经营,即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商标只是特许经营所需经营资源中的一种。 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同时,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特许人具备实际的经营经验和能力,能够为被特许人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除了上述条件,特许人还需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情况、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等信息。如果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此外,特许经营活动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涉及广告宣传时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不能进行虚假宣传;在合同签订方面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公平、合理。 综上所述,光有商标是不可以开加盟店的。开加盟店需要满足《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一系列条件,包括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两店一年”要求等,同时要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并且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合法、规范地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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