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责任的情况下损失能得到全额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当一方有责任时,其损失能否得到全额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赔偿的一般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无论责任大小,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例如,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损失在这个限额内,通常可以得到全额赔偿。但是,如果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就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比例。比如,在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就会按照双方过错的比例来分担。假设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交警认定责任比例为三七开,一方承担主要责任(70%),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30%),那么双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来赔偿。此外,如果事故中有商业保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还可以根据商业保险的合同约定来进行赔偿。不过,商业保险的赔偿也会受到保险条款的限制,比如可能存在免赔率等情况。总之,交通事故有责任的情况下,损失不一定能得到全额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赔偿限额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