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有权扣压身份证吗?


在探讨交警是否有权扣压身份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有关机关才有权扣押居民身份证。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但这里只是查验,并没有赋予交警扣押身份证的权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这表明,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都属于违法行为。 而在交通执法领域,《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交警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扣留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但并没有赋予交警扣押身份证的权力。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主要是针对与交通违法行为相关的证件进行处理,身份证并非交通执法中必须扣押的证件。 不过,如果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嫌疑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是可以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等物品进行扣押的,但这已经超出了单纯交通执法的范畴,而是涉及到刑事侦查等更广泛的执法活动。 综上所述,在正常的交通执法中,交警一般无权扣压身份证。如果遇到交警无故扣押身份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交警说明扣押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如果交警无法提供合法依据,当事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