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未成年人在美容院花5000元能被追回吗


16岁的未成年人在美容院花的5000元能否被追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16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是说他们在一些事情上有一定的判断和行为能力,但还不完全成熟,所以法律对他们的行为有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这笔消费属于与16岁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一般来说是有效的,很难追回。比如孩子只是花了少量钱做了一次简单的皮肤清洁护理,这有可能被认为是符合其认知和消费能力的,就不太容易要回来。 但如果这笔5000元的消费明显超出了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比如做了一些价格高昂、复杂的美容项目,那就属于实施了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或者事后追认为有效。也就是说,作为法定代理人的家长如果不同意这笔消费,可以向美容院提出异议,要求退款。相对人(也就是美容院)有权要求法定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三十天内进行追认。若法定代理人未能对此做出回应,则应视为其拒绝追认。在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之前,善意的相对人(美容院如果不知情,可视为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如果美容院拒绝退款,家长可以先和美容院协商,说明情况,看能否和平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部门反映,请求他们从中调解。若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美容院退还这笔钱。 相关概念: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追认:就是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民事法律行为表示认可,使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善意相对人:在交易中,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对方的行为存在问题的一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