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了全责之后还能改变吗?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全责,但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合理。比如对方当时有违规行为,可交警没太考虑。我就想知道,已经判了我全责,这个结果还能不能改变呀?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弄清楚。
展开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交警判定一方承担全责后,这个结果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改变的。下面从不同阶段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觉得交警的责任认定有问题,要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说明自己的理由和证据,这样就有机会改变原来的责任认定结果。 其次,如果复核结果维持了原认定,当事人还有其他途径。在后续的民事诉讼阶段,若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有误,法院会对事故责任重新进行划分。法院会综合考虑全案的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来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所以,即使经过复核责任认定没有改变,在诉讼环节仍有改变责任划分的可能。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申请复核还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当事人都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很难改变原来的责任认定结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