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行政行为能否一并提起行政诉讼?

我遇到了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一个是工商局对我店铺的处罚,另一个是税务局对我公司的征税决定,我感觉这两个行为都不太合理,想知道能不能把这两个行政行为放在一起提起行政诉讼,这样也省事儿,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两个行政行为是有可能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或企业认为政府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让法院来判断这个行政行为合不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这是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 当这两个行政行为属于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时,比如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决定中包含了两种不同的处理结果,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例如,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里,既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罚款,又吊销了企业的相关许可证。 而如果是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也就是这两个行政行为性质是一样的,但是作出行为的主体可能不同或者针对的具体事项有差异,这种情况下需要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过当事人同意,才能够一并提起行政诉讼。就像上面提到的工商局的处罚和税务局的征税决定,如果法院认为这两个案件有合并审理的必要,并且你也同意,那么就可以一起诉讼。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解决等,来决定是否合并审理。所以,如果你想要将两个行政行为一并提起行政诉讼,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