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发生工伤后怎么赔偿?


当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而员工发生工伤时,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那么,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用是指员工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公司需要全额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要按照员工原来的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如果员工因工伤导致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样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