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撤销?
我和公司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签完后发现协议里的补偿条款对我特别不利,感觉很不公平。我想知道这种显失公平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我能不能去申请撤销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显失公平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有可能被撤销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显失公平”这个概念。显失公平指的是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让其中一方吃了大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虽然劳动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但在涉及合同订立的公平性等基本原则方面是相通的。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场景中,如果劳动者能证明在签订解除协议时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公司利用劳动者急于离职的心理,或者劳动者对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缺乏足够了解,而签订了明显不利于自己的补偿协议等,那么劳动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请求。 不过,要证明显失公平并不容易。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双方协商过程的记录、同行业类似情况的补偿标准等,来证明协议确实存在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情况。而且,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审理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如果最终认定显失公平成立,那么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将会被撤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能会恢复到协议签订前的状态,或者根据公平原则重新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