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结婚是否能领养孩子?

我一直没有结婚,但特别喜欢孩子,想领养一个。不知道在法律上,不结婚的人能不能领养孩子呢?我很担心因为自己未婚的身份,没办法实现领养孩子的愿望,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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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结婚的人是有可能领养孩子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也就是说,不管结婚与否,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具备了基本的领养资格。 对于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还有额外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主要是为了保护被收养的异性子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避免可能出现的不良情况。 此外,领养孩子还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所以,不结婚的人在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后,是可以领养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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