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没有用营业执照下单,相关费用能算成本吗?
我是个个体户,在采购商品的时候,有时候没使用营业执照下单。现在核算成本,我就想知道,这些没凭营业执照下单产生的费用,能不能算到经营成本里呢?会不会因为没按执照下单就不能算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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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个体户没有用营业执照下单相关费用能否算成本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成本的概念。成本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耗费。对于个体户来说,成本涵盖了为了开展业务而支出的各类费用,比如采购货物的支出、场地租赁费用等。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强调的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重点在于支出的合理性和与经营收入的关联性,而并非下单时是否使用了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如果个体户没有用营业执照下单,但相关的采购行为是真实发生的,且这些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发票、合同等,那么这些费用通常是可以算入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凭证是证明支出真实性和合理性的重要依据。例如,个体户从供应商处采购商品,虽然下单时未使用营业执照,但取得了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发票上注明了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同时还有相应的采购合同,这些足以证明该采购行为与经营活动相关且支出合理,那么这笔采购费用就可以作为成本进行核算。 然而,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或者采购行为与经营活动无关,即便下单时使用了营业执照,相关费用也不能算入成本。比如个体户老板个人购买的生活用品,即便用营业执照下了单,也不能作为经营成本扣除。所以,判断是否能算成本的关键在于支出的合理性、与经营的关联性以及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凭证,而不是下单时是否使用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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