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抚养费能否强制执行?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没写抚养费的事。现在我一个人养孩子压力大,想让他给抚养费,要是他不给,我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笔没在协议里写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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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写抚养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抚养费指的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没有写明抚养费相关内容,通常是不能直接就未约定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的。因为强制执行需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依据,像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等。而没有约定抚养费的离婚协议,它本身不具有可直接强制执行抚养费的效力。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无法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当法院经过审理,作出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判决且该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然不按照判决支付抚养费,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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