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的商标是四个字,能否只用前两个字使用?

我注册的商标是四个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觉得用前两个字更方便简洁,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商标使用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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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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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使用方面,这种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专用权的概念。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商标经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就获得了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合法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你在使用商标时,应该按照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样式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来使用。如果你的商标是四个字,那么从严格意义上讲,应该完整使用这四个字的商标样式。 当你只用前两个字时,这可能被视为对注册商标的改变。《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不能使用前两个字。如果这前两个字本身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并且在市场上能够与你的商品或服务形成稳定的联系,同时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那么在实际商业活动中,偶尔使用前两个字可能不会引发太大问题。但如果长期、大量地只使用前两个字,就可能面临被他人以“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为由提出异议,甚至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此外,还要考虑市场竞争和消费者认知的因素。如果只使用前两个字可能会与他人的商标产生混淆,从而影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那么这种使用方式就是不被允许的。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建议你可以考虑将前两个字作为商标的一部分另行申请注册,这样在获得核准后,你就可以合法地使用这部分商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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