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店名被别人用了还能不能用?


在商业经营中,加盟店店名被别人使用后是否还能继续使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商标的所有者有权利禁止其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加盟店的店名已经被注册为商标,那么就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对于加盟店而言,一般是通过加盟合同获得了使用特定店名的授权。加盟合同是加盟者与加盟总部之间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加盟店使用店名的范围、期限等内容,那么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接下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如果别人使用的店名是在加盟店获得授权之前就已经合法使用,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享有在先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该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也就是说,加盟店虽然有使用店名的授权,但可能需要与在先使用人进行协商,或者采取一些区分措施。 如果别人是在加盟店获得授权之后擅自使用相同的店名,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加盟店可以依据商标法和加盟合同,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该店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加盟店可以先与侵权方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还要考虑店名是否存在通用名称等情况。如果店名属于通用名称,即该名称是某类商品或服务的常用名称,那么它的保护力度相对较弱。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也可能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该名称。 加盟店店名被别人用了之后是否还能继续使用,要综合考虑商标注册情况、加盟合同约定、他人使用的合法性等多方面因素。在遇到这种问题时,加盟店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