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生育津贴?
我怀孕了,但是我自己没有缴纳生育险,不过我丈夫有缴纳。我想知道我生孩子的生育津贴能不能用我丈夫的生育险来报销,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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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能否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分情况来看。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这意味着,如果妻子没有就业,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丈夫所在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那么妻子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一般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主要是指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 不过,部分地区有一些特殊规定。有些地方会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比如要求男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一定时长等。所以,具体能不能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生育津贴,还需要参考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建议你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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