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绑定妈妈后自己怀孕能用妈妈医保报销吗?
我把自己的医保绑定了妈妈的,现在怀孕了,想知道能不能用妈妈绑定的医保来报销怀孕相关的费用,不太清楚医保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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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医保绑定妈妈后怀孕能否报销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指的是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绑定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共济使用。简单来说,就是把自己医保账户里的钱给家里人用。而生育保险则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这里强调的是“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障情况。 回到医保绑定妈妈能否报销怀孕费用的问题。医保绑定主要是个人账户的共济,一般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而怀孕分娩产生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畴,并不是简单的个人账户支出。 通常情况下,医保绑定妈妈后,怀孕费用不能直接用妈妈的医保报销。因为生育保险待遇是与参保人本人的劳动关系和参保情况相关联的。如果本人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怀孕相关费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如果本人未参加生育保险,但配偶参加了,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此外,冒用他人医保报销属于骗保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除了责令退回之外,还会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怀孕费用的报销要根据本人或配偶的生育保险参保情况来确定,而不是通过绑定妈妈的医保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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