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我把自己的商标转让给了别人,但是转让完成后我手头上还有一些印着这个商标的产品没卖完,我不太清楚在转让之后我还能不能继续使用这个商标来销售这些产品,想了解一下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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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标转让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商标转让的概念。商标转让指的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利交给别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这就意味着,一旦商标转让成功并且完成公告程序,原商标注册人就不再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了。 通常情况下,商标转让后原注册人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商标。因为商标专用权已经转移到了受让方手中,原注册人继续使用的话,就可能会侵犯受让方的商标专用权。比如受让方获得商标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市场推广,如果原注册人还在使用该商标,就可能会导致市场混淆,影响受让方的商业利益。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在商标转让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原注册人在一定期限内或者一定范围内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那么原注册人按照约定使用是合法的。比如双方约定原注册人可以在转让后的半年内,使用该商标销售库存商品。这种情况下,原注册人依据约定使用就不会构成侵权。 所以,商标转让后原注册人一般不能继续使用商标,但如果有转让协议的特殊约定则另当别论。如果原注册人不确定自己的使用行为是否合法,最好先查阅转让协议,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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