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押是否需要让渡股权?
我手里有一些公司股份,最近想拿去质押融资,但不太清楚股份质押之后需不需要把股权让渡出去。我担心质押股份后自己就失去了对这些股份的相关权益,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股份质押到底要不要让渡股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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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股份质押是否要让渡股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股份质押和让渡股权的概念。股份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持有的股份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份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份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让渡股权则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从而丧失股东资格和相应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意味着,在股份质押的情况下,出质人只是将股份的交换价值作为担保,并不需要将股权的所有权让渡给质权人。 在股份质押期间,出质人仍然是股份的所有权人,享有股东的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等。质权人只是取得了对股份的质权,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以该股份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份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并不享有股东的权利,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了出质人要让渡部分或全部股权的权利,那么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一般情况下,股份质押并不必然导致股权的让渡。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股份质押不需要让渡股权,出质人仍然保留股东的权利和资格。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根据具体的质押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对股份质押的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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